四川润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医学影像专用特种气体项目一期(氘代试剂、标准物质、标准气体项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时间:2025-09-05 阅读:4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四川润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医学影像专用特种气体项目一期(氘代试剂、标准物质、标准气体项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润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医学影像专用特种气体项目一期(氘代试剂、标准物质、标准气体项目)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武汉市青山化工园区化工二路绿色大道500号

建设单位:武汉光谱同位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内容及规模:扩建,本项目拟在原有厂房一层,二层和三层内新增10个生产装置,四楼不增加装置,总生产能力99吨/年。主要生产氘代试剂、标准物质、标准气体项目。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四川润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医学影像专用特种气体项目一期(氘代试剂、标准物质、标准气体项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光谱同位素第二次公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I_x5JYCrJleBKUy0Ft_Eg 提取码: qim5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建设单位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化工园区化工二路绿色大道500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闵工  电话:18771099236 Email:153080929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凡填写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或者公众信息填写不全将视为无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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